16 CFR Part 1611——乙烯基塑料薄膜的可燃性标准
核心目的:
为乙烯基塑料薄膜设定一个最低的易燃性标准,将燃烧速度过快的危险材料排除在市场之外。
适用范围:
适用产品:该标准适用于非刚性、无衬底的乙烯基塑料薄膜。这包括透明、半透明和不透明的材料,以及经过压花、模制或其他表面处理的薄膜。
关于涂层织物的特殊规定:
塑料涂层织物可以选择按照16 CFR Part 1610(服装纺织品易燃性标准)或16 CFR Part 1611进行测试。
如果是多层织物,且外层(塑料薄膜或涂层)能轻易与其他层分离,则外层必须按照Part 1611进行测试。
如果外层与其他层粘合紧密,则整个多层织物可选择Part 1610或Part 1611中的任意一个标准进行测试。
合规性验证与证书要求:
成人服装:使用乙烯基塑料薄膜制成的成人服装,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执行“合理且有代表性的测试计划”,并出具一般合格证书(GCC),证明产品符合16 CFR Part 1611的要求。此类产品无需由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。
儿童服装:如果产品是专为12岁及以下儿童设计的,则属于儿童产品,除符合Part 1611的易燃性要求外,还必须满足以下所有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》(CPSIA)的要求:
第三方测试:必须由CPSC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。
儿童产品证书(CPC):必须出具儿童产品证书(CPC)证明合规。
铅含量:表面涂层铅含量≤90ppm;任何可触及部件基材总铅含量≤100ppm。
邻苯二甲酸盐:任何可触及部件中,受管制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得超过0.1%(1000ppm)。
追踪标签:产品及包装上必须有永久性追踪标签。